國道警察執勤遭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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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局推動「大家一起閃雙黃燈提醒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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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執勤員警安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本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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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位國道高速公路員警在執行公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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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疲勞駕駛的後車撞擊傷重殉職。這本是極為荒誕又駭人聽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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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十一月竟然再度發生類似的悲劇。這些令人痛心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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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容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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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員警的生命安全不能坐視不管。筆者想起法國的作法或許值得借鏡。法國高速公路上除了提供餐飲及加油的服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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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每十到廿公里就有一個簡易休息站,供駕駛人休息,以降低疲勞駕駛的風險。筆者日前從台北駕車南下,開到西湖服務區時,未覺疲倦,於是繼續行駛。但因年過六十體力已不似從前,才過了西湖,忽然就覺得疲倦,又想上廁所,我苦撐到清水服務區,為了保持清醒,擦萬金油又嗅薄荷棒。事後回想,在這段過程中,其實非常危險,很可能因疲勞恍神而發生事故。 其次,我記得早年法國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是一二○公里,那時他們就規定遊覽車及大貨車時速最高只能達到九十公里。因為大型車輛危險性較高,如果不幸發生事故,造成的傷害也較大。反觀台灣,遊覽車或大貨車速限僅較小型車少十公里。第三,加強取締占用內側車道。在法國,如果不是連續超車,持續行駛內側車道,不久之後就會被前方警車攔下開罰單。因為空中警察會通知地面警車準備攔截。但在台灣,卻常看到許多車輛不顧提醒,持續在內側車道行駛,使得許多快速車左線超車後立刻又右線超車。這或許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為了保障用路人,尤其是國道員警的安全,主管機關能否思考,可不可以在現有服務區之間增設幾個簡易休息站,避免疲勞駕駛苦撐?同時請教專家,如果再降低大型車輛速限,至少規定在夜間減速,並加強取締占用內側車道,是否能夠減低發生悲劇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