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均非初任 未違立院決議

立委質疑財團法人成為國家級養老院,

低熱量飲料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午說明,

員林 新娘秘書教學

,各部會於簽報人事案件時,

關鍵字行銷

,行政院都依照立法院對年齡要求決議加以審核,

熱銷椰子水

,如有不符規定,

鹼性水

,均退回各機關重行檢討。目前年齡超過62歲的財團法人負責人,

喜帖

,均非「初任」,

最佳瓶裝水

,並未違反立法院的決議。
立委李俊俋上午舉行記者會,

婚禮企劃教學

,批評59個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中,

台中植睫教學

,有33個財團法人負責人年齡已逾62歲,要求行政院清查改進。
人事行政總處中午說明,立法院決議指「初任」年齡不得逾62歲,而非年齡超過62歲者即需更換,目前年齡逾62歲的財團法人負責人均非初任,並未違反立法院決議。現在各部會簽報人事案件時,行政院都有依照立法院決議加以審查。
人事總處表示,行政院4月3日已訂定相關處理原則並通函各機關,須報行政院核定的負責人或經理人,年齡將屆65歲者,應於年齡屆滿3個月前,報行政院更換人員;年齡逾65歲,各主管機關於文到3個月內,簽報行政院更換人選。至於年齡已逾65歲且前經行政院同意延任1年者,並訂有過渡期間處理方式。,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購物網站租用
排名系統
排名優化
SEO優化
網站優化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網路行銷
SEO
台中關鍵字優化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網域申請
台中行銷達人
網頁設計
專業網頁設計
主機代管
專營FB粉絲團
客製化網站
系統建置
SEO達人
粉絲團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