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 法官專為被害家屬開庭

小燈泡母親王婉諭與先生劉大經出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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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高院合議庭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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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法院考量被害人的心情。 記者曾吉松/攝影 分享 facebook 高等法院昨天就「小燈泡」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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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只為聽取被害人意見;審判長謝靜慧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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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是孩子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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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被害人感受,感慨政府對司法的必要投資太少,下一個鄭捷或下個小燈泡案隨時可能發生,希望能找出具體可行的方式,預防悲劇重演。三歲女童「小燈泡」兩年前跟母親外出時,當街遭王姓男子砍廿三刀慘死,檢方起訴王並求處死刑,但因精神鑑定認定王有精神疾病,一審依兩公約等精神,判王無期徒刑。 小燈泡的母親、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王婉諭先前因不滿凶手延押庭時未被告知,在臉書上批司法改革「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高院昨特地在尊重被害人父母不願與凶嫌相見的要求,專為被害家屬開庭,聆聽家屬的意見與想法。謝靜慧一開始便主動釋善意,表示「自己也是孩子的媽」,能體會王女的傷痛,並坦承目前刑事訴訟法對被害人的保護做得不夠,鼓勵王女說出對高院、對合議庭法官的期待、不滿,並告訴社會應如何協助服刑期滿的受刑人復歸社區。畢竟,如果王姓凶手無法獲有效協助,無法保證悲劇不會再發生。謝靜慧說,刑事訴訟法裡,被害人、告訴人的角色有限,因為已經有檢察官為代表,她並感嘆政府對司法的必要投資太少,檢察官精力、時間是否能負荷,都是問題。公訴檢察官則表示,現行法令對被害人保護不足,單憑檢察官一己之力,仍有不足之處,呼籲司法院能修法彌補闕漏;並提醒國家不願意投入相關資源,不管將來王姓被告有無教化可能,在被告無病識感的情況下,非常憂心是否真的不會再犯。謝靜慧表示,過去對再犯可能性的想像,都像是刑法量刑規定的審酌代表名詞,但是要怎麼讓加害人「成為理性自由人後復歸社會」?教化可能性不該窄化成「要不要死刑」。王婉諭在庭上泣訴,只能從媒體知道開庭資訊,「我們的感受是一種錯愕」。小燈泡父親劉大經則「感謝合議庭的善意」。被害家屬的告訴代理人表示,本案當事人是少見非常在意「被告到底怎麼了」的人,盼防止類似的事情再發生。他並強調,他們從頭到尾不支持將被告除之而後快的意識形態。王姓被告辯護人說,精障者的犯罪問題,以及貧、病、窮息息相關,這社會並不是摘除精障者就沒問題,難道社會要走向優生學?如果不是,更應思考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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