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飭回擄董娘嫌犯 北檢:有依法逮補提即時抗告

60歲知名日式料理餐廳答姓董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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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幫喬4億債務糾紛喬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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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遭歹徒強押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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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訊後主嫌徐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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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串、滅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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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擄人勒贖重罪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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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晚間以檢警未依法進行逮補程序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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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飭回。北檢指稱,檢方卷內有附警察逮捕通知書,是法院漏看導致誤認,且內勤還有其他另案被告須複訊,無法抽空蒞庭,全案逮捕程序合法,因此已提抗告。 裁定理由指出,檢察官在羈押聲請書中,未勾選依刑事訴訟法哪一條文將徐春暉逮捕或拘提,卷證資料中,也沒有徐春暉經警察拘提、逮捕,或經檢察官當庭逮捕的依據或證據,檢察官也未蒞庭說明,不符合羈押前逮捕、拘提的前置原則。另外,檢察官認為徐春暉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擄人勒贖罪嫌,但檢察官偵訊中沒有告知徐春暉擄人勒贖罪的法條,且依照卷內資料也難認徐春暉有勒贖的行為。裁定指出,徐春暉所想要索取的票據已經被退票,沒有經濟價值罪嫌不足,不應該作為檢方聲請羈押的原因。裁定指出,檢方以有滅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但同案4名被告均經徐春暉通知,主動到警局製作筆錄,4人並沒有到地檢署接受訊問的困難,不能以檢察官未通知4人接受訊問,而認定有共犯未到案。最後,檢察官認為有其他共犯待查,但羈押聲請書中並未指明或釋明有何幕後指使者或共犯,難認有共犯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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