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人窒息…監院彈劾2人 法院卻判無罪

圖為桃園地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林姓男子三年多前在台北監獄服刑時,

脈衝光術後保養

,因有自殘行為,

廟會布置燈

,被上銬、腳鐐、口咬軟管,

優質人力公司

,造成窒息死亡,

產品代銷

,監察院調查後彈劾林姓戒護科長和李姓科員,

看護機構

,桃園地院昨以二人「無法預見林死亡的可能性」,

洛磯山脈滑雪營

,判決無罪。法官認為,

台中 絕緣工具

,北監人力短缺,遇受收容人自殘,依慣例是由第一線管理員先上戒具再填紀錄簿呈核,這種系統性違失固然有行政責任,但無法認定科長和科員違背注意義務;雖然監察院彈劾二人,但 「司法機關不受監察院彈劾的拘束」,判決二人無罪。 桃園地院調查,林姓男子三年多前因強盜案入獄,同年十二月一日,林疑因思覺失調症,出現撞牆、咬舌等自殘行為,管理員趙瑞龍將他上銬、以腳鐐連結環繞背部,戴全罩安全帽、口咬軟管,固定在低矮欄杆長達五個多小時動彈不得,造成姿勢性窒息死亡。事發後,監察院彈劾前典獄長和被告等五人。管理員趙瑞龍、林姓戒護科長及李姓科員三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趙被判六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李、林二人因有多處待傳證人查證,並未同案宣判。法官細查監獄對收容人自殘的處置規定,多名資深管理員表示,因管理員太少,遇到要使用戒具時,都由第一線管理員視情況先口頭報告、做緊急處置、事後再書面呈報。當天林確有吞食湯匙、紗布等自殘行為,情況緊急,基於保護林的安全,才由趙指示三名管理員為林上手銬、環抱扣、安全帽、口咬軟管、事後呈報。法官認為,二人處置「無法預見林死亡的可能性」,判決二人無罪。,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營FB粉絲團
台中關鍵字優化
關鍵字廣告
便宜網站
客製化網站
購物網站租用
網站租用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專業社群行銷
關鍵字達人
FB粉絲團經營
系統建置
SEO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行銷顧問
SEO優化
網頁設計
SEO達人
專業網頁設計
關鍵字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