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大學生參加日本農務體驗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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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日本才知是打工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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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違法而提前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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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違約求償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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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契約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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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他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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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大學生去年7月間參加某遊學公司舉辦的日本暑假農村體驗行程,為期2個月,條件是接受對方安排的農務體驗,不得提前返台,結束後要發表5篇文章,否則要賠5萬元,林姓大學生未結束行程就提前返台,遊學公司認為違約,向他求償5萬元違約金。
法院審理時,林姓大學生指出,到了日本才知道是以打工換食宿,與當初講好的農務體驗不同,有多次經驗的團友對他說,這種打工換食宿必須持工作簽證,否則就違法,日後很難再踏進日本,他只有短期簽證,因擔心觸法才提早返國,是遊學公司沒講清楚,不是他違約。
法官函日本交流協會查詢打工換宿必須辦理工作簽證。法官認為林姓大學生是持短期停留簽證參加體驗行程,顯然代辦公司未善盡告知義務,林擔心違法打工提前返台,並非「任意解約」。
另外,法官認為遊學公司僅約定林姓大學生提前終止行程要付懲罰性違約金,卻沒有自己錯誤應賠償的條款,遊學體驗契約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認定契約無效,判大學生不用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