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他引擎蓋摔成植物人 駕駛無罪

黃姓男子因不滿前妻與男子李駿弘交往,

臭氧機製造商

,找李理論,

屏東清潔公司

,為阻止對方開車離去,

桃園室內裝潢

,趴上引擎蓋,

禮車

,被甩落車下,

英文進修

,摔成植物人,

高雄單次清潔

,李被依重傷害罪嫌起訴,

刀具櫃

,但基隆地院認為,李駿弘當時是出於正當防衛,判決李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黃男的弟弟昨天說,哥哥目前癱瘓在床,眼睛雖能動,但類似植物人,每月的安養費和照顧兩個侄子的費用,都靠他打工及媽媽工作負擔,對方僅在事發後付醫藥費及安養中心的保證金,後來都找不到人。就算哥哥有錯,對方也不可能完全沒責任,家屬難以接受,會提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卅五歲)不滿李駿弘(卅三歲)與前妻交往,雙方多次發生衝突。去年五月十五日下午,他得知前妻帶著孩子在瑞芳海邊烤肉,前往探視,晚上六時多剛開車抵達,見李駿弘正要開車離去,立即攔車罵人。
當時李駿弘未停車,繼續向前行駛,黃見狀趴在引擎蓋上企圖攔阻,後來摔落地面,頭部受傷,腦功能嚴重受損、四肢癱瘓還失去語言能力。
李駿弘案發後逕自駛離,但過程都被後方車輛的行車記錄器拍下,警方循線破獲。
檢方今年初依重傷害罪嫌起訴李駿弘,基隆地院審理時,勘驗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黃姓男子趴在車上約兩秒就摔落,車輛行駛約十公尺,估計車速約十二到十八公里間,速度不快,也無急煞或車頭左右甩的行為。
合議庭認為,當時李駿弘應有思考反應時間,其行為有傷害意圖,但黃姓男子趴在引擎蓋已構成強制罪,李駿弘繼續行駛是出於防衛,即使被害人受傷,仍屬正當防衛,判決無罪。,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代銷
網站優化
客製化網頁
SEO
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網路行銷達人
虛擬主機租賃
關鍵字廣告
系統建置
便宜網站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業社群行銷
自然排序
SEO優化
FB粉絲團經營
排名系統
粉絲團經營
行銷達人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