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嫖雛妓被逮,
系統建置
,他辯稱對方發育良好,
網站優化
,看不出是少女,
網域申請
,並非故意「吃幼齒」;法官認為身材發育非判斷年齡的唯一依據,
醉雞料理
,未採信吳的說法,
租車價格
,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徒刑六月。
卅歲吳姓男子四月間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應召站業者並召妓,
微波食品
,業者安排十五歲國三少女應召,價格六千元。新北市警方後來破獲應召站,根據帳冊資料查獲吳與少女性交易。因吳與未滿十六歲者性交易,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少女說,她的客人中只有吳禿頭,因此對吳很有印象,她當天穿短袖上衣及牛仔短褲,頭髮及肩,吳沒詢問她年紀或學歷,她未主動告知;辦事時,吳摸她頭髮看著她說「很稚氣,臉圓圓的、身體沒有完全發育」,並說:「妳看起來沒有滿十八歲」;她沒回答,隨後完成交易。
吳提出從網路列印的一般少女身高、體重、BMI值表,辯稱少女一百六十三公分、六十二公斤且上圍卅四C,發育良好,長相和身材像是成年人,他並沒有問少女「妳看起來未滿十八歲」。
法官認為,現今社會衣食豐足,許多國小、國中學生發育良好,與一般成年人身高、體重、體型相仿,身材發育程度並非判斷年齡的唯一依據,仍應綜合容貌、舉止、打扮、言詞應對等表徵而定;少女面容清秀稚氣,穿著屬少女偏好的粉紅色系,並未濃妝豔抹流露成熟氣息,吳已應有一定的社會經歷與知識可判斷出少女未滿十六歲,吳的辯詞不可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