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指出,
,獨資法人營利事業組織,
,其資金若與經營者、股東等個人的資金不分,
,或相互流用,
,仍需設算公司利息收入,
,課徵營所稅;但若遭侵占並依法提起訴訟者,
,可免計算利息收入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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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