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李姓女里長與夫感情不睦,
,林姓丈夫出軌愛上謝姓國中同學,
,兩人去年7月出遊開房間,
,李婦追了百公里,
,在新竹報警抓姦在床,
,求償500萬精神慰撫金,
,新竹地院今天判賠50萬。 判決書指出,
,受害的李婦身兼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也是縣政顧問,與丈夫結婚28年,育3名子女。李婦的林姓丈夫經商,夫婦倆在地方頗有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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