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按摩師被控在按摩過程,
,以手指性侵女客人,
,台中高分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他徒刑三年四月。 判決指出,
,前年十一月二日,
,一名女客人到按摩店要按摩,
,李姓男按摩師告訴她需延長半小時,
,以利為她調整尾椎,
,李男卻戴手套,
,沾潤滑液以手指侵入女客人下體,女客人事後查覺有異,詢問才知該動作並非按摩過程應有療程而控告對方。,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