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歌「汪洋居」 只宜部分解除古蹟

新北市鶯歌區「汪洋居」2006年公告登錄市定古蹟,好吃小菜,市府向文化部申請整修設計規畫補助,便宜租車,因業主不同意負擔一成比例,女童裝,中央補助款去年遭收回。業主最近以全案延宕多年,加盟創業,日前要求廢止指定古蹟。
文化局說,花蓮民宿,日前邀專家學者會勘,清境農場,傾向騎樓、第一進仍指定古蹟,彌月蛋糕,拆遷重組往後移,再容積移轉補償業主;兩側護龍可捨棄。業主申請廢止古蹟,即使市府同意,仍須文化部准予備查,否則業主只能行政救濟。
文化局說,汪洋居由余家兩房4兄弟持分,家族成員當初對是否指定古蹟曾意見不一,2006年好不容易整合後公告指定古蹟,業主盼整修費用全部公家負擔。依當時文資法規定,業主須負擔兩成經費,至去年修法調整為一成;但市府向文建會請示業者負擔比例由市府負擔,卻未獲准。
去年前文建會將設計補助費先收回,今年6月業主申請廢止古蹟,文化局上月邀專家學者會勘,認為不宜解列,但可調整保存。
余家成員說,申請廢止古蹟,主因是市府拖幾年未整修,長輩無法搬回去,才想「不讓政府管,家族自己修」。文化局說,整修計畫卡在業主不同意分攤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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