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婦人(右)騎機車闖紅燈被警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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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十一年前被通緝一臉錯愕。 記者游振昇/翻攝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廖姓婦人騎機車闖紅燈被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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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收到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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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還指她是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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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婦難以置信。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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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十多年前在花蓮租屋與男友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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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男友劈腿而離開傷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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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沒付房租就「落跑」,房東告她詐欺,檢方屢傳不到,十一年前發布通緝。警方調查,廖婦(五十三歲)日前騎機車經過西區忠明南路、存中街口時闖紅燈,後方員警看到攔下,開單告發。員警查詢警用電腦資料時,發現廖婦十一年前因涉嫌詐欺案被花蓮地檢署通緝;廖婦不相信自己是通緝犯,堅稱一定是法院弄錯。員警拿出電腦資料給她看,廖婦才想到十多年前傷心往事。她說,早年曾在花蓮和男友租屋同居,有天回家發現男友劈腿,因無法原諒,憤而離開傷心地,「逃」到台中打零工維生,未再回花蓮。前男友後來沒付房租就搬走,房東控告詐欺,因房子是她租的,成為被告。廖婦設籍的花蓮老家無人居住,花蓮檢警寄出的通知書和傳喚書,她都沒收到,檢方發布通緝。廖婦因為十一年來未違法或違規,也沒遇過警方攔檢,才一直安然無事;警方偵詢後將她押解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