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公布四月肉品動物用藥殘量監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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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驗九十一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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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件雞肉及一件雞內臟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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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烏骨雞肉殘留動物用藥「羅苯嘧啶」超標三倍。
各地衛生局這次共抽驗廿件禽內臟和七十一件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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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抽驗自彰化芳苑好媽媽百貨販售的國產雞心、宜蘭市綠九市場的雞胸肉、新北市澳底市場的雞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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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花蓮市農會超市配送中心的烏骨雞肉不合格。
根據食藥署公告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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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心的氨基泰黴素殘留容許量為零點二五ppm(一ppm為百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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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彰化好媽媽販售的雞心檢出零點四ppm,超標零點六倍。
另外,雞肉的氨基泰黴素殘留容許量為零點零七五ppm,此次超標的雞胸肉與雞腿肉,分別檢出零點零九五與零點零八六ppm。羅苯嘧啶殘留容許量為零點一ppm;但烏骨雞肉檢出零點四ppm,超標最多。
衛生局已對違規的雞心供應商開罰六萬元;另外三件雞肉的原產地仍在追查中。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代主任許景鑫表示,這些動物用藥都經核准可用,只是雞農飼養過程中,可能未按期限及正確劑量,才造成過量殘留;也可能因飼養環境品質不佳,而加量用藥。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表示,抗生素氨基泰黴素用來治療動物的呼吸道疾病,人類若不慎服入過量,可能造成心血管疾病;但以本次雞肉檢出量計算,六十公斤體重成人長期天天吃零點六公斤雞肉,才有罹病風險。
楊振昌說,羅苯嘧啶為動物抗球蟲藥,若長期大量服用,才可能使腎臟發炎;以這次檢出量計算,六十公斤體重成人吃下十六點四公斤雞肉才有風險。他表示,這些藥物殘留雖不會因高溫烹煮而消失,但安全風險微乎其微,民眾不必過度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