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姓男子半夜摸黑進入前女友家,
氧氣機
,以手指性侵她15歲的女兒,
工具櫃
,卻辯稱想找少女當「說客」協助他和前女友復合,
樹德
,沒有性侵。士林地院根據被害少女內褲上有趙的DNA,
醫療氣墊床
,認定他涉案,
收納盒
,判刑7年10個月。
58歲趙男曾與被害少女母親交往,
嬰兒涼蓆
,持有女方家通行磁卡;前年分手,
收納盒
,趙不願歸還磁卡,雙方交惡。
去年7月10日凌晨,趙涉嫌持磁卡闖入前女友家中,進入前女友女兒的房間,強吻並猥褻熟睡中的15歲少女,再以手指性侵得逞。當時,少女擔心反抗會遭遇不測,不敢求救,不料趙卻變本加厲,到廁所內取出自備潤滑液塗抹在生殖器上;少女趁機開燈逃離並向母親求救,趙奪門逃逸。
警方獲報在趙的住處查扣磁卡、潤滑劑等物;檢方去年8月起訴。法院審理時,趙辯稱當天想和少女母親復合並發生性關係,找少女是希望她當「說客」幫忙說好話。但法官查出,趙對於是否觸碰過少女的辯詞前後矛盾,少女內褲驗出趙的DNA可佐證趙碰過少女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