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帶安全帽 與警拉扯判拘役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美國大選時尚汽車NBA台灣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冒名頂新案法官 男子誹謗判五月性侵女乘客 Uber司機被訴慣竊躲警察 沒去送媽最後一程當街攔車 擠開女駕駛與警追逐侵占同事健保費 前佛大教官遭判刑10月拿鐵鎚強逼前女友喝酒性侵 恐怖情人被判8年2月私下和解不得提告 可以反悔嗎除非重大瑕疵 悔約恐白忙未帶安全帽 與警拉扯判拘役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0-25 02:23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基隆報導WhatsApp 廖姓男子去年9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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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新北市金山分局大鵬派出所張姓警員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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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稱要返家拿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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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被員警抱住脖子重摔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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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右鎖骨骨折。張姓警員則稱是廖先把他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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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衝上前把他撲倒。法院日前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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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妨害公務罪判廖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判決書指出,廖男當時行經萬里頂社路段,因違規未帶安全帽被取締,他自稱要回家拿身分證,張員緊跟在他後方,多次嘗試阻攔他去路,廖突然轉身以手推擋張員胸口,立刻朝反方向跑離,張員從後將他撲倒並逮捕。廖男(56歲)否認妨害公務犯行,辯稱因沒帶證件,且住家就在對面,張員不讓他離開,還用手肘撞他胸口,他表示要請家人打1999檢舉張員,結果對方就抱住他脖子,將自己摔在地上,認為警方執法過當。張員供稱,因廖違規在先,打算上前勸導時,對方不配合還堅持要離開,察覺有異狀才阻攔,未料卻被他推倒,之後爬起來追上去撲倒,自己右手臂也有多處擦傷。徐姓目擊證人供稱,警察要抓那個人,不讓他走,對方就擋了一下,警察稍微重心不穩有後退一下。另外,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廖不斷變換方向行走,張跟隨在後,但未拍到廖聲稱遭勒脖摔地畫面,認定張員說法較為可採,依法將廖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