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警值勤不當害斷4肋骨 提國賠

流行音樂作曲人呂國樑5月間酒後搭乘計程車,

富貴手

,因繞路及車資問題與司機發生爭執,

6分鐘

,辱罵對方5字經,

代辦貸款推薦

,司機憤而報警。萬芳派出所員警到場後,

台南訂房

,將呂以現行犯壓制在地上,

網頁設計公司

,造成他左臉骨折、4根肋骨斷裂。
他不滿員警執法過當,

色澤透亮

,提出國賠,

台中優質搬家公司

,國賠委員卻建議他與警方以10萬元和解。昨天由市議員李慶元陪同開記者會,

malaysia online casino free credit

,抨擊北市府國賠會委員官官相護。
文山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表示,呂口出惡言已構成妨害名譽,警方才會以現行犯逮捕,執法程序合乎規定。
北市法務局蔡立文回應,10萬元國賠金是授權警局和解協議使用;賠償金部分,呂要求不能工作的損失及醫藥費共700多萬元,實際理賠金額將在今天開會後確認。
呂國樑指出,他與司機發生爭吵時,萬芳派出所2名員警巡邏經過現場,但警方並未先釐清雙方車資的糾紛,反而因他辱罵司機,問司機是否要提告。司機表示要告後,員警就將他反手撂倒在地,又用左膝兩度壓迫他的腰背部,將他上手銬送上警車,押至派出所製作筆錄。因員警又高又壯,用力過猛,造成他骨折。
李慶元指出,9月6日召開的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議中,呂向國賠委員提出2張佐證傷害的X光片,但遭國賠委員拒絕,連看都不看,並說「資料送法務局就可以了」。
國賠會並建議比照陳雲林訪台下榻圓山飯店,民眾圍觀遭警方逮捕案,由市警局協助文山一分局在10萬元內,與呂和解。
李慶元認為,兩案情況根本不能相比,陳雲林事件時,民眾違反的是集遊法的公訴罪,但呂國樑的案子為告訴乃論罪。另外,陳雲林事件只是上手銬時,民眾皮肉受傷,沒有發生嚴重骨折。,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客製化網頁
台中操作排名
關鍵字達人
關鍵字廣告
產品代銷
關鍵字如何操作
SEO優化
網路行銷顧問
網頁設計
網路代銷公司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台中網路公司
台中關鍵字優化
自然排序
台中網頁設計
主機代管
網站租用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漸進式排名
社群行銷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