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後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勞部:可能發生

勞基法修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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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學者持續質疑恐出現畸形班表、造成勞工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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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政務次長蘇麗瓊今親上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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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麗瓊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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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有可能發生,將會加強勞檢。勞團提及,修法後,每月加班上限可達54小時,每連續3個月加班上限不超過138小時,若在3個月內,將連續2個月加班達54小時,另一個月加班30小時,若按此彈性排列,可能造成連續4個月加班上限達54小時。「有話好說」主持人問及,蘇麗瓊回應,確實有可能發生,不過,「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各項勞工健康保護事項,之後將會加強勞檢。另外,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建議,勞資會議協商後的結論,依規定要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但何時報備應明定期限,以方便勞檢作業。蘇麗瓊表示,這項建議勞動部會納入參考,並訂相關施行細則,勞動部也將加強不當勞動的裁決機制,協助勞工放心成立工會。動部政務次長蘇麗瓊今親上火線,至公視節目「有話好說」接受專訪,針對主持人提出新法恐出現連續4個月加班達54小時,蘇麗瓊坦承,確實有可能發生,就會加強勞檢。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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