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身故理賠 擬納空難等重大意外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提出「保險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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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保險公司仍須給付未滿15歲因天災死亡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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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立委也紛紛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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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天災、傳染病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致死也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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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訂出回溯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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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讓0206震災中的罹難者也可適用。陳怡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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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團下周五院會中會要求將這項修法逕付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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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拚3月底完成三讀。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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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持法律的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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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明反對這次修法溯及既往。南台大地震中,約有三分之一罹難者是未滿12歲孩童,但依照保險法的規定,即使爸媽曾經幫小朋友買保險,小孩在未滿15歲前死亡,壽險業不能給付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失去保險意義。陳怡潔認為,應修法將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遭遇天災死亡,納入支付死亡給付範圍;立委徐志榮則加碼,主張將重大意外災害身故納入。立委費鴻泰、賴士葆等仍也認為,修法應擴及空難、海難等重大意外事故,或傳染病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身故者。立委盧秀燕及王定宇則是主張,這次修法應回溯至今年1月1日,讓南台震災的罹難者也適用。陳怡潔說,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已表示要全力推動此案,希望趕在三月底院會總質詢結束後就完成修法。曾任兒福聯盟執行長的立委王育敏說,她不反對修法,但現行學生平安險都有100萬的身故給付,且家長在乎的是金錢無法彌補的親情,立院若要修法,應訂出適當合理的理賠範圍。王育敏說,現行保險法為保護兒少,避免遭遇「道德風險」,才會限制保險公司支付身故給付,但當時修法並沒有顧慮到類似南台大震這樣的問題,因此這次部分立委看到了維冠發生的問題後提案修法,她並不反對,反倒是一些學齡前孩童完全沒有平安險,這次修法時也該思考如何補強。【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立委提案修保險法,增訂兒童身故理賠例外條款,金管會表示,支持在不增加道德危險下,增訂天災除外規定。保險業者都表示尊重立委修法,也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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