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的劉姓女子被控獨自生下男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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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嬰兒在馬桶中溺斃;她堅稱「我從來沒有性行為、未懷孕、未生產。」但DNA證實她與溺死的嬰孩是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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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昨天依生母殺嬰罪嫌起訴她。警方當初依遺棄致死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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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承辦檢察官認定劉女明知自身下腹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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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生產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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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未前往醫院待產,企圖於生產後殺害嬰兒,且明知在馬桶上生產,嬰兒自產道產出後將掉入馬桶內溺斃,有殺人犯意,改依生母殺嬰罪嫌起訴;該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起訴指出,劉姓女子(卅八歲)去年七月間未婚懷孕,今年四月廿六日凌晨,在台中市中區東協廣場因身體不適,由陳姓男子帶她到附近旅店休息。陳離去後,劉女沒去醫院待產,蹲坐在馬桶上產下一名男嬰,造成嬰兒在馬桶裡窒息死亡,她隨即自行離開。旅店人員整理房間發現男嬰屍體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循線找到劉女。劉女否認涉案,她堅稱「我從來沒有性行為」、「可能是經血露出來才沾到棉被,浴室裡褲子是我丟的,我未懷孕、我未生產…」不過,劉女家人證實她早已懷孕,且刑事警局DNA鑑定確認男嬰是她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