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卅一條,
,將人民對政府的公法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從現行五年延長至十年。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說,
,最有名的案子就是陳長文溢繳十五年的房屋稅,
,當時依法只能退回五年稅款,
,最後修正捐稽徵法,
,讓稅款退還不以五年溢繳為限;但陳長文懂法律,「社會上有幾個陳長文」,大部分民眾不懂法律,因而喪失請求權,民怨就是從這而來。,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