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姓男子不滿右腳踝受傷到振興醫院開刀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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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後仍會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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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購買汽油裝入米酒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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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朝振興醫院醫療大樓丟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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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間冒出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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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未釀成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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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後被依公共危險、恐嚇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諭令20萬元交保,但翁覓保無著,檢察官改聲請羈押,法院晚間裁定8萬元交保。振興醫院第二醫療大樓入口昨天遭人丟擲汽油彈,造成大門入口處大理石地板被燻黑,男子犯後騎機車提開,調閱監視器畫面,依車牌號碼循線鎖定嫌犯身分,是一名家住淡水的翁姓男子(42歲),晚間他在朋友的勸說之下,主動到淡水分局投案。 翁向警方指出,因為一年多前右腳踝受傷,到振興醫院開刀治療,但術後會疼痛,昨天上午先在淡水加油站購買50元汽油,裝入紅標米酒玻璃瓶中,瓶口塞棉布後點火丟擲。翁訊時坦承犯行,檢察官複訊後,諭令翁20萬元交保,但他湊不出20萬元,檢方改向法院聲請羈押。檢方認為翁犯罪嫌疑重大,所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犯後前往友人住處,直到晚間才回家,看到新聞報導後,在家人勸說下投案,加上他近2年沒有工作,覓保無著,且翁患有精神疾病,卻沒有病識感拒絕就醫,造成大眾恐慌,有羈押必要性。士林地方法院開審理庭,認為以相當金額的保證金,足以確保翁日後到庭接受追訴、處罰,且翁沒有類似前科,認定本案為偶發事件,無法證明翁有反覆縱火之虞,沒有羈押必要,裁定8萬元交保,要翁遵守三大條件,包括不得飲用酒精飲品、不得對振興醫院及醫療人員有所危害或恐嚇、不得再放火,若違反再羈押。翁姓男子不滿右腳踝開刀仍會疼痛,朝振興醫院丟擲汽油彈。記者林孟潔/翻攝 分享 facebook 翁姓男子不滿右腳踝開刀仍會疼痛,朝振興醫院丟擲汽油彈。記者林孟潔/翻攝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