瑠公圳阿嬤 恐被趕出70年的家

大半輩子住在瑠公圳旁的百歲人瑞陳罔市,

台北室內設計

,因無地權,

室內設計

,高等法院判外孫女賴碧珍須拆除地上物、騰空返還土地所有權人。 記者王宏舜/翻攝 分享 facebook 百歲阿嬤陳罔市住在瑠公圳旁、存在七十年的房屋,

民間貸款

,地主提告要求拆屋還地,

借錢找融資公司安全嗎

,一審判土地所有權人敗訴,

網頁設計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改判要返還地主。阿嬤的外孫女賴碧珍表示,

哪家融資公司利息低

,房子是外公蔡金木在日據時期興建,

買房子

,屬「一條龍」建築,國民政府來台後,土地才收歸國有,新北市文史學會曾審議認為具保存價值,且她外婆一直繳房屋稅,擁有合法房屋證明,為了居住和土地正義「絕對上訴到底」。 這些土地原為國有,省府交通處公路局一九八三年賣給台汽公司,後來北宜段兩地號土地由四名李姓男子轉手取得。四人提告主張,賴碧珍與外祖母未擁有土地權,無權占有土地,要求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台北地院認為賴女已經時效取得地上權而為有權占有,判地主敗訴;但高院認為本件訴訟繫屬後,她未及時向新店地政事務所補正,屬無權占有,判她須返還九點六平方公尺土地。高院主要認為應該拆屋還地的理由是,新北市府雖核發合法房屋證明,但不能直接推論為合法占有;新北市文史學會認為建物具保存價值,但並非審理範圍。另外,賴碧珍非無力另找他處安置外婆,兩公約保障人民有選擇居住處、生活不受干預的自由,但不是賦予非法占用他人財產權利。高院雖指出,陳罔市申報房屋稅籍時,建物面積為四十點八平方公尺,但二○一三年新北市府會勘、測量,總面積為一九○平方公尺,已大幅增建,拆除兩塊共九點六平方公尺的「邊角」後,祖孫仍有約一九○平方公尺土地可用。但據了解,房屋主體兩年前也被高院判拆屋還地,目前案件仍上訴最高法院中。,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客製化網頁
關鍵字優化
台中操作排名
排名系統
台中網路公司
便宜網站
網域申請
客製化網站
網路行銷顧問
購物網站租用
SEO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主機代管
FB粉絲團經營
SEO優化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自然排序
專營FB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