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後的空汙法訂有抵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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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若未符合總量管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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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藉由收購老舊汽機車減少的排放量抵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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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環團擔心這將惡化郊區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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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劇「一個台灣、兩種天空」現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延宕再三的《空汙法》修正案終於三讀。新法只見棒子不見胡蘿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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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高懸目標未見執法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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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打守法民眾卻不打非法工廠和幽靈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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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靠它改善台灣的空氣汙染,只怕是緣木求魚。這次修法除惹來弱勢機車族的抱怨,因獨厚高屏地區工廠而引發「一個台灣、兩種天空」的質疑,至於民眾無害呼吸的卑微渴求,恐怕難以在霧鎖雲霾的天空下實現。若不是去年底「反空汙大遊行」的驚人陣勢,「還我一口氣」、「我爭一口氣」的口號道出民眾飽受空汙之苦的心聲,《空汙法》修正案可能還躺在行政院裡安息。當時,行政院長賴清德釋出「拯救空汙大作戰」的訊息,環保署長李應元也賭上烏紗帽,聲稱「空汙改善未達標就辭職」,企圖緩和民怨。但如今看來,修法並無誠意。 主要問題,出在執政黨的心態。台灣的空氣汙染源有七成以上是「本土製造」,僅有三成是境外移入;但政府一直將問題推給境外,尤其是中國大陸的汙染。若連基本的事實都不肯正視,卻一味模糊焦點,如何可能對症下藥?此外,行政院重經濟、輕環保的態度,也注定新《空汙法》難逃被架空的命運。民進黨在野時,不斷以環保議題攻擊對手,深知是個好武器;但自己執政後,為了選票而和稀泥,轉而強調經濟重要,進而對環保堅持發生大轉彎。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為了護航深澳電廠,竟不顧環境衝擊而投下關鍵同意票;賴清德更說出「乾淨的媒」的荒誕論調,顯示蔡政府並不在乎空氣品質惡化的問題。這樣的心態,空汙法雖修過,又如何期待其執行成果?果然,新法雖新增「空汙總量管制」的規定,卻需由環保署「會商」經濟部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亦即,依然奉守經濟發展至上原則,一舉架空了《空汙法》。其他如空汙「抵換機制」,一方面是犧牲弱勢族群的汽機車使用,以成就有錢大型汙染源,另方面則是犧牲郊區的空氣品質來掩蓋市區的排放。尤其,燃氣電廠必要時可超標排放,不受總量管制限制,也可看出寧讓環保低頭的心態。此外,《空汙法》的管理目標主要針對細懸浮微粒,聚焦PM2.5;然而,傷害國人健康的還有臭氧、光化汙染以及PM1等,危害更甚於PM2.5,卻遭忽略。可見,這次空汙修法旨在「應付」民意,毫無前瞻性可言。對於逸散型的汙染源,管制上也有大疏漏,甚至對空品的影響都無法掌握。目前逸散型汙染的管制,大概僅針對營建工地揚塵,其他對河床、沙灘等大面積裸露地的逸散,也幾乎未見著力,留下空窗。《空汙法》新增的重要政策工具,是重罰和沒入。環保署雖握有武器,但問題在,愈是頻繁違規的工廠,愈不在乎政府開罰。原因在,經濟部列管的八萬多家合法工廠,原本就不是空汙禍害的主要來源;而高達十四萬家的「違章工廠」雖造成很多汙染,政府沒有它們的基本資料,工安、勞檢、安衛檢查全免,環保機關就算開出罰單也沒人理。對以車輛為主的移動性汙染源,環保署計畫以電動化、違規重罰、限制行駛及汰除應對,除造成機車族恐慌效應外,也有類似違章工廠罰不到的情境。老舊車輛影響最嚴重的烏賊是柴油大貨車,台灣有近五萬輛老舊大貨車牌照已遭註銷,其中兩萬餘輛仍然趴趴走。這些車子在有牌時就不繳稅費或罰單,成了非法幽靈車後,空汙法更無可奈他何。政府的執行,如果永遠把這類「法外特區」排除在外,空汙治理就是換湯不換藥。比起死刑該不該執行,民眾的「呼吸權」,是政府更須嚴肅看待的「基本人權」。空汙問題絕非環保署可以獨立完成,這項民進黨自詡「一百分」的進步法案,若抱著「做半套」的心態,最後將收不到五十分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