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日前繞行立法院撒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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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前晚低溫下探十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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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擠在新莊一家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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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的陽春麵約是一般的兩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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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還送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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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卅元;之前有客人反映水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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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改縮小尺寸也順便調低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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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大讚店家有良心!等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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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上電視不斷播放勞基法修法相關新聞,嘴裡雖然吃著美味,身為勞工的朋友卻忍不住大聲嘆息:勞工真可憐。老實說,我真不知道,現在的職場怎麼會變這樣。廿五年前,我在五星飯店工作,正逢公司改變制度,我們月工時由一九八縮成一七六,加班看是要補休或領錢,若領錢也不可能是一比一;後來跳槽到KTV工讀,做兩年,一小時可到一三○元,也有年假,過年初一到初三則是三倍薪水。廿五年過去,看起來台灣的勞基法並沒有改善多少,反而是大陸的進步神速。七休一實在不應改,而是需要十四休二的企業自己去申請。輪班間隔十一小時改成八小時也不應改變,這二法一鬆,無疑讓總工時排名世界第三的台灣勞工更易過勞,之前發生那麼多公車司機猝死,難道政府都沒看見?政府應站穩腳步,訂出標準,需要彈性的企業,則可以透過該企業的資、勞、政府三方共同去協商;法律是死的,可以調整,但標準卻不應隨意更動。勞工只是想要一份穩定工作,得到該有的權益,看來很難!就像因一例一休漲價的商家,也不可能調降價格,吃著麵條,我心裡想的卻是:怎麼一家小麵館都比政府有彈性、有效率、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