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農糧署11日宣布,
,公糧稻穀經收期展延至12月25日,
,以協助農民順利繳交。 桃園縣、新竹縣(巿)、苗栗縣101年2期稻作已進入收穫期,
,農民可至各地公糧業者繳交公糧稻穀。 農糧署北區分署表示,
,本年2期作因收穫期間連續陰雨,
,致影響收割及公糧收購進度,為利農友繳穀,公糧收購期限:桃園縣、新竹縣(巿)、苗栗縣原定至12月20日止,將展延至12月25日。,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