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假新聞」成為近日蔡政府的施政焦點。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假新聞」最近成為蔡政府心中的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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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鯁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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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欲除之而後快。在蔡總統宣布假新聞為「國安議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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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雷厲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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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相展開行動。先是國安局指揮調查局等六大情治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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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執行「訊安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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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蒐集媒體與網路社群的爭議情資。接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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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廣電媒體若未盡查證即任意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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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處二百萬元罰金。這些行動,掀起一股漫天「管制言論」的妖風。不僅如此,其他部門也紛紛跟進,加入這項美其名為維護「國家安全」的行動。例如,在國安局推促下,法務部研擬修正《通訊保障監察法》,放寬監聽及調閱通訊紀錄的限制,將權限由「法官」手中拿回來交給「檢察官」。此舉,無異是將「司法權行政化」,賦予行政部門更強大的偵查權。此外,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將網路領域納入國安範疇,要加強對假新聞、假消息的管制力度。 短短數日,政府各部門便策動了這麼多包山包海的行動,讓人眼花撩亂,也讓人心驚膽跳。其間所透露的訊息,可以歸納如下:第一,「打假新聞」已成為國安、行政、立法的跨部會黨政聯合行動,呼嘯而來,各類新聞媒體乃至民間社群網站皆在其席捲之下。第二,為擴大這波「打假」的效用,各部會不惜降低原本的執法標準,改以行政權的執行便利為優先考量,完全無視此舉對言論自由的威脅。第三,民進黨在野時,對於《通保法》和《國安法》的立場都抱持相反的立場,大唱保障言論自由的高調;如今它執政了,卻認為言論不能不管制。道德標準降級之迅速,果真是墮落無底線嗎?先談法務部對《通保法》的修正主張。法務部擬放寬檢警調閱民眾通聯紀錄之限制,由「法官保留」改為檢察官即可發動;至於該法中的「黃世銘條款」,規定監聽內容若與目的無關「不得作為偵查及審判證據」,也擬刪除。事實上,《通保法》之所以必須再修,正是民進黨在「馬王政爭」期間的傑作,針對黃世銘一人作了「個案性修法」,以致建構了後來在刑事犯罪偵查時的障礙。而今,蔡政府假藉「犯罪偵查」的藉口毀棄該條文,其目的卻是為了便於箝制言論;如此反覆,豈非諷刺至極?或者「黃世銘條款」原只是專為柯建銘案而設,用完即可拋棄?再看葉宜津對《國安法》的修正提案。事實上,在馬政府時代的《國安法》修法,即曾擬議在該法第二條加上「國家安全維護及於網際網路」之項目,並鼓勵民間檢舉以防「境外勢力」滲入等。但該法二○一五年四月在立院審查時,卻遭到民進黨的極力杯葛。該黨總召柯建銘並大肆抨擊說,這些條文授權讓行政部門擁有無限上綱的權力,一旦通過,台灣將「重回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再臨」云云。然而,蔡政府今天要修正的法條和馬政府版本幾無二致,甚至對人民增加更多管制,卻對行政部門增加更多授權。試問,這不怕白色恐怖再現嗎?事實上,蔡英文那年四月也在「與青年對話」的座談中談到應否限制網路的惡意攻擊。她說,如果要用立法來規範,擔心「過度的立法」會造成對言論自由的傷害;尤其,台灣一路已從戒嚴時代走過來,大家對言論自由抱有很大的期待,更要珍惜言論自由。這些話語言猶在耳,蔡英文難道忘記了嗎?或者,她想帶領人民重溫戒嚴的滋味?我們擔心的,不只是民進黨當年「打馬」的高道德標準,如今卻為了「打假新聞」而任意降級;我們更擔心的是,民進黨在這些反反覆覆的標準之中,到底有什麼真誠的核心信仰?在其言論巨人及行動侏儒的落差之間,整個政府將被扭曲成什麼模樣?人民的言論自由將被置於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