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侵權 檢方將主動偵辦

因應加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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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周四將討論著作權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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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重點包括對網路盜版影片等數位格式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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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採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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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權利人重大損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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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將主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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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遏止網路盜版。美國方面雖傳出TPP過關渺茫,但國內為了因應加入TPP的修法行動並未停止,繼上周通過專利法、藥事法等修法案後,本周預計再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為加入TPP預作準備。經濟部官員表示,這次著作權法修法重點包括,將網路公開播放盜版音樂、影片等數位格式的侵權行為,採取非告訴乃論。現行規定已針對製作或販賣盜版光碟,採非告訴乃論,這次修法則是從實體的盜版,擴大到網路世界的盜版行為,例如利用網路公開播放盜版影片、音樂等,造成權利人重大損失時,就屬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會主動偵辦。至於何論「重大損失」,以損失100萬元以上做為認定標準。據了解,在討論過程中,有權利人擔心若訂100萬元,低於100萬元是否就不辦了,不過,官員也說明,實際上,警察機關網路巡邏時,若發現有院線片等盜版電影,還是會通知權利人,權利人還是可以提告。除此,修正案在科技保護措施方面也作了修正,官員表示,資訊放在網路上用鎖碼,等於是用科技保護著作權,若未經權利人同意解鎖,依現行規定要負民事責任,如果是專門幫人做解鎖服務的人,則須負刑事責任。這次修法擴大到,自己解鎖使用者也須負刑事責任,換言之,以後不論是自己解鎖使用或專門幫人做解鎖服務者,都須負刑事責任。至於著作權由50年延長到70年部分,由於出版界等文化團體仍有不同意見,暫不急著納入,等確定加入TPP時再翻修。官員表示,主要是書籍部分,目前50年後沒有著作權問題的「公版書」,如果延長到70年,等於要出版這類「公版書」,得再多等20年。出版界認為,若還不確定何時可加入TPP,就不急著這麼快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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