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福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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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半數國人缺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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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因缺碘導致俗稱「大脖子病」的甲狀腺腫大。食藥署昨天再預告新增包裝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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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時添加碘化物及氟化物的包裝食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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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碘氟鹽」、「氟碘鹽」、「含碘氟鹽」、「含氟碘鹽」、「加碘氟鹽」或「加氟碘鹽」來命名。新制預定明年七月一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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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的業者可依食安法最重罰四百萬元。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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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預告「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草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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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酌修警語標示內容,包括碘鹽的包裝應標示「碘為必需營養素。本產品加碘,但甲狀腺病人應諮詢相關醫師意見」,非碘鹽則應標示「碘為必需營養素,本產品未加碘」。至於同時加碘又加氟的包裝食鹽,品名則應選擇「碘氟鹽」、「氟碘鹽」、「含碘氟鹽」、「含氟碘鹽」、「加碘氟鹽」或「加氟碘鹽」。新制實施後,應標示而未標者可依法罰三到三百萬元,標示不實者則可罰四到四百萬元。衛福部國健署去年發表研究結果,我國六歲以上人口約五成二的人,其尿液碘濃度的中位數為每公升九十六微克,低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下限一百微克,醫師及學者爭取放寬國內碘鹽標準,食藥署決議,每公斤食鹽從加碘只能十二到廿毫克,放寬至不論添加碘化鉀或碘酸鉀,碘劑量可達廿到卅三毫克。台大醫院代謝內分泌科主治醫師張天鈞表示,缺碘者吃加碘食鹽,可改善甲狀腺腫問題;但他提醒,甲狀腺慢性發炎及甲狀腺亢進患者不可吃碘,否則愈吃愈嚴重,所以食鹽包裝強制標示有無加碘是正確政策,能讓病患在買鹽時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