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姓男子在路邊發現受傷的大冠鷲擅自帶回照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范姓男子年初酒駕被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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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現他車內竟有隻保育類猛禽「大冠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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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自稱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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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牠受傷才想帶回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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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檢方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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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雖對野生動物認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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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刻意騷擾、虐待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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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冠鷲因傷勢嚴重,送醫後仍只能安樂死。檢警調查,范男(四十七歲)二月十七日在中壢區因車速忽快忽慢疑似酒駕,被警方攔檢後,范滿臉通紅上半身打赤膊,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達零點八四毫克。警方見他臉上有抓傷,赫見右前座有隻活生生的大冠鷲,由於屬保育類動物,連同公共危險、野生動物保育法一併送辦。 范辯稱,十五日上午在北市信義區快速道路口旁邊坡施工,發現大冠鷲躺在草叢裡,翅膀、眼睛都受傷。他擔心如讓牠在草叢裡一定會死掉,因那邊不會有人經過,便想帶回家照顧,打算照顧好再野放,否認騷擾、虐待,餵食過程自己還被抓傷。檢方細查發現,當時大冠鷲直接放在車內右前座腳踏墊上,並沒有用鐵鍊、繩索綁縛,員警初步觀察,大冠鷲的右翅骨折、眼睛受傷,還有脫水情況。檢方認為,雖然范男誤以牛奶餵食大冠鷲,但是基於照顧之情,難認他有故意虐待野生動物行為,加上查無其他證據證明有騷擾狀況,予以不起訴;酒駕部分,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當初為大冠鷲治療的林姓獸醫師說,該大冠鷲翅膀骨折,其中一隻眼睛傷口嚴重,確認痊癒可能性低,也無野放可能,只能選擇安樂死;他解釋,亂餵食野生動物最嚴重就是死亡,以肉食性鳥類而言,若拿穀物、麵包餵食,會導致消化道蠕動性變差、脹氣,無法吸收造成拉肚子脫水,甚至引發敗血症。桃園市野鳥學會理事長吳豫州表示,任何野生動物若是被人類抓到,多半是已經受傷或身負疾病,第一時間絕不能貿然餵食,以這隻大冠鷲情況相擬,一個人手臂骨折、眼球受傷,病懨懨躺在馬路邊,第一時間會想吃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