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筆記/「死後離婚」挑戰家族意義

日本NHK去年曾以專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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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日本社會正出現「死後離婚」的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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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另一半死後便與姻親切斷親屬關係。 圖/擷自MBS NEWS 分享 facebook 「死後離婚」。近來在不同日本媒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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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看到這個詞彙。死後離婚與離婚並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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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散的是與夫家的姻親關係。日本民法第七百廿八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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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親關係在離婚後終止。一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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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一方亦可執行。離婚須要經過雙方同意,但死後離婚,只要備妥確認本人身分文件和證明配偶死亡的戶籍副本,向民政單位遞交「姻親關係終止申請表」,手續就辦完了。 死後離婚在配偶離世後隨時都可提交,不需徵得任何人許可,單方面可斷絕與配偶方的親屬關係。親屬沒有拒絕的權利,也不會收到通知。這並不是新制但在日本也鮮為人知,近年因為媒體討論有了快速增長趨勢,二○○七年申請人數為一千八百卅二人,二○一五年為兩千七百八十三人,二○一六年增加至四千○卅二人。其中,女性占了絕大多數。死後離婚其實並沒有太具體的好處,即使不提出申請,在法律上,一般而言沒有扶養配偶雙親的義務,也沒有繼承配偶雙親遺產的權利。為何申請的人卻不斷增加?前往律師事務所進行死後離婚諮商的大多是六、七十歲的女性。希望辦理死後離婚主因大多是因為與夫家關係不睦、不想管理家族墓地或照顧親族,希望從姻親關係束縛中解脫。台日家庭觀念相近,日本法律雖已廢止家父長制為基礎的家制度,但長子當家、繼承家業,女性婚後為夫家之人,為夫家奉獻一切觀念仍根深蒂固,這份責任在配偶亡故後甚至更加沉重。不同世代對於婆媳定位的代溝,衝撞姻親關係與潛在的家制度,但要結束婚姻在日本卻不容易。昭和時代的家族觀將離婚視同失敗的人生,許多企業把持家作為評斷員工能力指標之一,無法維繫圓滿家庭的人,能力必有問題。直至現在、平成已走入最後一年,Yahoo! Japan四月初進行的網路民調仍有百分之六十八的人對離婚存在抵抗感。於是,日本年輕世代對走入婚姻有越來越多躊躇,不消幾年,日本將迎接半數適婚年齡卻不婚的年代;而死後離婚,有人形容這是上一代日本女性最後的獨立宣言。當越來越多人想從家制度中獨立,「家族」的意義是什麼,家庭制度要維繫的又是什麼?台灣需不需要死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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