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與法務部會商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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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近廿家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及交易所將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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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不在直接納管範圍。圖為虛擬貨幣比特幣的示意圖。 (路透) 分享 facebook 防堵洗錢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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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與法務部會商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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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納入洗錢防制管理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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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以加入自律組織業者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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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近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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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及交易所,超商則不在直接納管範圍內,將在下半年預告子法後上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盛行,引發洗錢防制疑慮,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八月將召開會員大會,通過對台灣的評鑑結果,在APG通過評鑑前夕,國內對虛擬貨幣洗錢防制納管有具體進展,對我評鑑結果可望有正面助益。 金管會去年七月發函要求銀行,透過採實名制方式,要求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做好洗錢防制;未來依洗錢防制法納管,直接將虛擬貨幣業納入反洗錢管理,比透過銀行管理更直接有效。知情官員表示,經過多次研商後,金管會與法務部已達共識,虛擬貨幣業者納管範圍,將比照融資性租賃業作法,以加入公會者為納管對象,因虛擬貨幣業沒有公會組織,因此以加入自律組織為對象,較為明確。只要是加入自律組織,參與虛擬貨幣發行、銷售者都須納管,在報行政院核定後,金管會預計在下半年預告訂定相關子法後,就可上路。根據金管會資料,目前國內虛擬貨幣自律組織主要有兩大體系,包括「台灣區塊鏈暨加密貨幣自律組織」及「亞太區塊鏈產業自律聯盟」,扣除重疊成員後,有近廿家虛擬貨幣業者。至於超商,官員表示,民眾到超商購買虛擬貨幣,超商等於是幫虛擬貨幣業者做代收付的通路,不是虛擬貨幣業,因此不在直接納管範圍內,未來可由虛擬貨幣業者自行管理。例如虛擬貨幣業為符合金管會訂定的洗錢防制規定,可透過代收付契約去約束超商,訂定每人每天可用現金購買虛擬貨幣的限額等加以控管,不致成為反洗錢的漏洞。官員表示,根據相關部會敲定的納管範圍,包括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交易所,及STO(證券型代幣發行)以外的ICO(首次代幣發行)的業者,只要加入自律組織都是納管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