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召開公教年改釋憲案說明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大法官會議對軍公教年金改革釋憲案做成釋字第七八一、七八二、七八三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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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年改相關法律條文絕大部分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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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小部分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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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相關機關做出若干修正。看似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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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則巧妙避開退休軍公教核心主張的信賴保護、法律不溯既往等原則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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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蔡政府年改背書意味十足。此次大法官會議審查內容包括軍、公、教三項年改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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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爭點雖繁複卻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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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被汙名、再遭粗暴大砍年金的退休軍公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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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盼大法官能藉釋憲還其公道,至少也盼大法官說清講明,政府說話不算話且選擇性只砍軍公教,能夠有什麼合憲理由? 但釋憲結果讓退休軍公教失望痛心,大法官僅認定退休軍公教轉任私校條款違反憲法保障平等權規定而失效。另大法官也要求主管機關修正相關規定,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變動而調整退休俸給付,「俾符憲法上體系正義之要求」;這聽來有點像「可以砍人,但要記得給他上藥」的味道。大法官們一方面「化繁為簡」為蔡政府掃除年改違憲爭議,一方面卻是「細心」到作訴外解釋,幫行政部門思量如何調整計算參數以符合正義,真是煞費苦心;但以此兩面手法處理影響國家、社會、人民至深且鉅的年改案,豈止是「見樹不見林」而已。直言之,此次蔡政府主導的年改核心爭議在於,政府說砍就砍軍公教的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優惠存款利息等,是否違反法律比例、信賴保護及不溯及既往等重要原則?是否侵害了退休軍公教財產權或生存權?乃至「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的意義與範圍。可惜因大法官認定合憲,解釋文並無太多著墨,僅在不溯及既往原則部分給了極其繞口難解的理由,並推稱七一七號解釋已說明砍優利存款不違憲。大法官該不該「多說些」呢?不久前在此三案辯論法庭上,政府代表持續提出「軍公教年金比較優渥」、「不改革財政會破產」、「老人生活費每月只要一萬三千元就足夠」等不符事實、甚至羞辱老人的論點,反映了蔡政府對軍公教年改的根本認知,而這正是導致退休軍公教上街頭、社會對抗紛擾不斷的癥結,卻因大法官選擇「不語」,已難以期待藉由此次釋憲化解紛爭。如果大法官肯認政府可以用年金永續或財政惡化等理由單砍軍公教年金,總該給這些自認「為何只砍我」的退休軍公教一個理由,說明為何可容許蔡政府忽略更具迫切破產危機的勞退?難道大法官真同意砍軍公教來補勞工,是解決蔡政府所指「軍公教領太多、勞工領太少」唯一且正義的方法?何況所謂「軍公教年金比較優渥」並非事實,因為退休軍公教提繳的基金數額比退休勞工多。如果大法官肯認政府可衡酌更大的社會公益或世代正義單砍軍公教年金,是否也該讓民眾了解,占政府總支出比率逐漸下降的軍公教退休給付,較之愈來愈腫大的「散財童子式」社會福利乃至農、國保等支出,更缺乏公益性、更不符合世代正義的憲政法理依據何在?甚且,軍公教年改每年雖可省約二八○億元,但相較千億上兆的前瞻建設、離岸風電、軍購等支出,難道政府毫無檢討預算分配的責任?大法官會議應是保障人民權益的法律最後一道防線,對年改案卻自我限縮與退守;諷刺的是,大法官唯一認定違憲部分僅保障了極少數人權益,難怪外界出現質疑,莫非竟是為自己及高官鋪好將來到私校當雙薪肥貓的合憲大道?大法官一日三釋憲,卻宣告龐大年改案違憲部分僅「奈米」大小,等於是拿司法獨立與憲法高度為蔡政府年改做政治背書,更不啻是為蔡英文掃除連任大路障;但對年改衝突並未能定紛止爭,也無助化解退休軍公教長期被汙名的不平,社會恐將繼續撕裂與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