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旅客花180萬元出國卻敗興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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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吃不好、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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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在機場「消失」,
三角茶包
,簽證沒辦好影響行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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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136萬元;台北地院查出旅行社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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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27萬元。
4名旅客和台北市中正區某旅行社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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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2月到南美洲玩1個月;指控文宣標榜「全程採用5星級旅館」、「早晚餐均在旅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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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助餐為主」,出去玩才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
他們指控旅行社擅自更改住宿等級,5星級飯店少2顆星,有21餐沒有在飯店吃;22名團員擠小巴士,車子的胎紋幾乎磨平,影響行車安全。
4人說旅行社沒有辦好玻利維亞簽證,到了當地「進不去」,整天行程泡湯;他們不懂西班牙文,在機場無法櫃檯人員溝通,領隊不知去向,有人因此付新台幣6千元的行李超重費。
旅行社解釋,出團前1個月就申請簽證獲准,因當地移民局人員的問題才拿不到簽證,不能怪罪旅行社;只有1天無法抵達預定住宿地點,其他時間皆依契約安排飯店。
法院查出拿不到簽證不是旅行社的錯,但沒依約安排吃住,還是得賠償每人6萬8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