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文律師李昊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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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每天都在看守所抄寫「金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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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交給雙親帶到廟裡燒給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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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經文能迴向給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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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她能前往西方極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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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甚至還寫懺悔要給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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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機會出獄能替林女照顧她,但信件始終不敢寄出。
「張彥文在看守所抄佛經懺悔,法官量刑時一定會考量。」曾擔任法官的律師孫正華表示,死刑是剝奪生命權,法官必須慎重綜合考量所有情況來量刑。律師曾勁元也說,抄佛經可能會讓法官認為他有懺悔之意,難怪社會上流傳「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的說法。
一名資深法官說,近年來因我國簽署聯合國兩公約,司法制度有逐漸往廢死方向發展趨勢,法官量刑自然也就會參酌兩公約精神;被告犯行如果不到罪無可逭、欲求其生而不可得的程度,大多不會判死刑。
他說,前兩天許姓男子被控性侵同居人女兒又殺害滅口案沒判死刑,引發社會議論,但法官只能就檢察官起訴犯罪事實審判,一旦判決結果與社會期待有落差,就飽受外界批評,實在無奈。
孫正華認為,我國無期徒刑在服刑一段時間後可獲假釋,與死刑間的落差太大,政府應修法或擬訂周全配套措施,讓重大罪犯長期服刑,為自己的過錯付出應有代價,化解社會上對於判死刑與否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