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20多戶違建戶聚集市府大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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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白布條抗議市府辦理拆遷補償不公。 記者魯永明/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20多戶違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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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平和,市府政風處副處長盛炳淞出面,答應轉報市長處理,陳情民眾才離去。湖子內區段徵收進入配地作業,但違建戶抗爭未停止,繼去年到市府向巡察監委陳情,昨天再聚集市府抗議,黃姓違建戶說,原依據「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認定71年7月1日以後的地上物不補償或救濟,但部分違建戶領補償費,隔3年,被市府提告追討溢領補償費,還要領取者檢舉其他未領者,挑撥離間。羅姓住戶說,他們的家具工廠補償費63萬元,市府騙他父親先領錢再分配地,結果未兌現,他向監委陳情,監委發文要求市府處理,市府承辦人員積壓公文未處理;多名違建戶說,市長涂醒哲在議會指稱,會就補償費問題再研議,但「研議」變「延議」, 市府強徵人民財產,無合理拆遷補償費。盛炳淞說,市長尋求法令解套,但卡在內政部與法務部對補償法令見解不同;市府工務處技正楊松樺指出,區段徵收依92年發布「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辦理,71年7月1日以後違建不補償救濟,98年辦區段徵收,早期地主多以水電等繳費證明做憑證發救濟金,經航照圖判讀查出誤發溢領依法追回,他否認要求違建戶相互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