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行竊蒙冤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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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昨審查決定彈劾承辦檢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男子陳建國遭指控偷竊全家超商遊戲點數卡被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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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堅認未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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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而上吊自殺。監察委員高鳳仙、高涌誠日前認定員警粘峻碩及檢察官詹騏瑋不當處理陳建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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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陳自覺蒙冤而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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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彈劾,監察院昨審查決定彈劾二人,分別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和司法院。二○一三年六月廿六日晚間,新北市板橋館前西路的全家超商報警,指遭竊十四張價值六百八十六元的遊戲儲值卡,警方鎖定戴灰色鴨舌帽、黑色眼鏡、穿夾腳拖的竊賊,店長作證指認陳建國是小偷。 陳解釋,案發當時,他在二百五十公尺外、府中路的統一超商,廿六日從未進入全家,直到廿七日約晚間八時才走進失竊的全家買點數,且當時戴綠色鴨舌帽、穿淺色短袖上衣,與監視器拍到的竊嫌衣著不同。陳男被新北檢方起訴後,於二○一四年自殺,他被控竊盜案只能判公訴不受理;陳的姊姊另提出國賠,希望還給弟弟清白。新北地院民庭法官確認,兩人戴的鴨舌帽顏色不同,且一個有圖、一個沒有;加上竊賊在全家超商內買紅茶的時間,與陳在統一超商內買啤酒時間「只差三秒」,判定在全家的竊賊並非陳。監察院昨通過彈劾當時承辦的新北市板橋分局板橋派出所警員粘峻碩、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詹騏瑋,彈劾案由指粘受理該案,不僅未將陳建國不在場證明的供述記明筆錄,亦未附卷移送檢方,製作的翻拍照片六張錯植時間,且未妥適保全超商及路口監視畫面並移送檢方等;詹騏瑋則忽視陳所提的不在場證明,並以無法證明陳為竊嫌的錄影畫面、照片等作為證物,草率起訴。目前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詹騏瑋昨天回應指出,本件竊盜案是審酌被告供述、證人是便利商店店長指證,加上比對監視器畫面,且在被告經過之處起獲失竊光碟等相關證據後,認為已達起訴門檻而提起公訴,對被告有利、不利相關事項都已注意,程序及實體均無任何違法不當,對監察院彈劾感到遺憾。板橋分局對監委的彈劾表示尊重。粘低調不願多談,同事則為他抱不平。聯合報提醒您珍惜生命 自殺防治專線080078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