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日前發生一樁大媽疑遭小她22歲的小伙子強姦案。大媽在法庭上苦著臉說:「被小伙強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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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經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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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出現大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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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大媽是自願的;至於她為何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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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說法是:「搞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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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不給我,就想一走了之,告你強姦。」
錢江晚報報導,站在慈溪法院法庭上的兩個人,大媽姓蘭,矮矮胖胖;小伙姓陳,長得一副清秀模樣。
大媽與小伙的故事發生在去年夏天。當時,47歲的蘭大媽租住在周巷,她獨自一人到慈溪打工,貴州老家有兩個兒子,都已成年。陳姓小伙,25歲,剛從外地到慈溪,住處和工作都沒著落,在鎮上閒逛找出租房。
事情發生當天,小伙子進蘭大媽家,原是詢問有無出租房,接著話題就跑偏了。「我給你100元(約16美元),搞一下」,小伙子說。「我想想我一個老太婆,有100元可賺也好,就同意了」,蘭大媽說。
據報導,結果完事後,小伙發現錢不夠,於是開始討價還價:「要麼就給你50元。」談好的價怎能說黃就黃?大媽可不是好惹的,堅決不肯。小伙想穿衣閃人,大媽迅速套上衣服攔住小伙:「搞了我,錢不給我,就想一走了之,告你強姦。」
報導指出,一開始蘭大媽是嚇唬小伙子才這麼說,誰想到路人太熱心,真報警了。近日,慈溪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沒有公開審理。也許心知此事不光彩,庭審時大媽沒有多說什麼。
法庭審理認為,蘭大媽謊稱遭小伙強姦,導致小伙被警方立案調查,並被刑事拘留,已構成誣告陷害罪。大媽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