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蘇里西區聯邦十六日上午舉行我國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虐傭案聽證,
聽翻
,劉姍姍的律師沃肯(James Wirken)表示願意放棄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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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放棄對本案調查的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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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拉森(Robert E. Larsen)於是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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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在卅天內交由大陪審團進行審查起訴事宜。劉姍姍在庭訊結束後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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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將展開認罪協商。
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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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做出這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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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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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該案交大陪審團進行重罪起訴的審查,目的是想爭取在卅天內盡速認罪協商,以換取輕罪的刑責,以便早日遣返台灣。我方現在採取的策略是設定停損點,與檢方認罪協商讓此事早日落幕,以免案子到了大陪審團審理時檢方又追加罪名。
劉姍姍案的聽證於早上九點半開始,劉姍姍與其他案件被告一大早被叫起點名,稍後從Johnson County看守所坐車出發,八點半前就到達密蘇里西區法院。駐堪薩斯台北經文處副處長周道元及駐外人員均到場,此外還有不少台灣僑胞和媒體。
在開庭之前,沃肯和密蘇里西區助理檢察官柯德斯(Cynthia Cordes)單獨會面協商,以致開庭略有耽擱。
劉姍姍穿著黑色衣服與黑色長褲,戴著深紅邊框眼鏡,綁著馬尾,神情很平靜,面容瘦削,一進法庭後看到旁聽席坐滿人,顯得有點詫異,接著眼光搜索,看到辦事處官員,便點頭致意。她在回答法官時非常清晰大聲。外交部在華府聘請的律師柯克蘭也和外交部專案小組一起旁聽做筆記。
法官聽聞劉姍姍要放棄交保及調查聽證時,感覺很不尋常,還特別向劉姍姍查問清楚:「妳放棄交保及對罪名的聽證很不尋常,是不是有人與妳接觸或承諾妳任何事情,使妳做出這樣的決定?因為這個決定在法庭上非常不尋常。」
劉姍姍回答:「沒有。」法官又問:「這是完全在妳自由意志下作的決定嗎?」劉姍姍說是。法官說:「因為妳是外國人,有些法律名詞不懂的話,可以問我任何問題,或問律師。」劉姍姍說謝謝,她都知道。
針對劉的台灣代表身分,密州西區助理檢察官柯德斯表示,劉的簽證是E1簽證,這是用於經濟商業事務的簽證,而美國的外交簽證是A1、A2簽證,所以沒有外交身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