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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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場查獲業者所用的原料瀝青和豬頭皮的成品和半成品。記者林麒瑋/攝影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八里區地下豬頭皮工廠王姓負責人等人涉嫌以融化瀝青沾豬頭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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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凝固瀝青塊剝除豬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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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等人供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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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受託豬販拔豬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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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豬頭皮只獲利2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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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除毛劑時間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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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使用瀝青。台北市調查處將王等人帶回調查,晚間送往士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依違反食品衛生法,諭令王男交保5萬、翁姓男員工交保3萬,王的劉姓妻子2萬元交保。王步出法院時說,豬頭皮沒問題,都有清洗過,他也敢吃,但是要等檢驗報告出爐才知道有沒有問題。檢調今天與衛生局來到工廠稽查,當場將檢王、翁和劉女等3人帶回,並列為被告,還傳喚4名下游廠商作證,3人涉犯食安法中「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千萬元罰金。檢調指出,王男每日向萬華區環南市場及三重區豬肉攤載回豬頭至新北市八里區租用之鐵皮工廠,翁男則負責臺北市中正區廠商購買塗抹屋頂防水用之瀝青塊。王等人以大鍋爐將瀝青塊融化,拿豬頭皮沾瀝青膏油,丟入冷水槽中,待瀝青膏凝固後,將瀝青塊剝除使豬毛一併拔除,為避免鍋煮瀝青臭味四溢,另又斥資購買3層樓高之水洗塔作為除臭設備。王聲稱他敢吃豬頭皮。記者李承穎/攝影 分享 facebook 劉姓女子(右)被列為被告。記者李承穎/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