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聯合稽查旅館業時帶走旅客與員工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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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業者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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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觀傳局表示,
關鍵字如何操作
,這次稽查對象是22家被列為「特定營業場所」的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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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單為警察局提供,
排名系統
,均曾被查獲旅客持有或使用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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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動作都「於法有據」。觀傳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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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走的個資事後都會銷毀或退還,但業者既有這樣的聲音,未來如非必要,不再帶走,會現場瀏覽。 W飯店毒趴命案轟動一時,法務部去年6月12日公布「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舉凡酒吧、酒家、夜店或提供住宿的業者,曾遭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且業者沒事先通報,就會被列入「特定營業場所」。至於帶走旅館業者從業人員資料,觀傳局觀光產業科長陳雅慧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1條規定,特定營業場所應「備置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名冊」,因現場翻閱資料要花很多時間,稽查人員穿著背心和制服,擔心旅客覺奇怪、影響業者營運,才會帶走。陳坦言,深入了解後,這22家旅館多數並非「知情不報」,而是「不知情」,才會覺得很無辜,觀傳局認為這部分可再修法,已函文建議法務部。公會邀請律師陳品安在論壇上表示,公務機關搜集個資涉及適法性問題,對旅客來說,索資未徵得同意,也可能構成侵害。至於旅館業者提供個資,是否觸犯個資保護法?中央警察大學助理教授潘怡宏說,因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旅館業應不會涉及個資法刑責,但是民事責任難逃。台灣人權促進會教授涂予尹則說,這次聯合稽查手段的實施細節,合法性上確有疑問。北市議員許淑華表示,她認為確實有點執法過當,不要因為一次W飯店小模毒品案,就擴大對產業的打壓,市府應站在輔導立場,了解業者自主管理狀況。她還表示,除非有刑事事件要調查,不然例行檢查就要拷貝個資,很不應該。議員王鴻薇則表示,市府透過聯合稽查掃黑、掃黃,他們會支持,但若執法過當,就會變成擾民。既然旅館喊冤,還是要回頭看市府掌握什麼證據或檢舉,若莫名被冠上特定場所,對業者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