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城鄉公所投入近千萬興建的四重溪泡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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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權問題加上設施被颱風吹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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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公所順勢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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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土地歸還縣府。 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屏東縣車城鄉公所10年前向觀光局爭取興建的四重溪公共泡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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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卡在溫泉水權問題無法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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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譏是「蚊子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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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觀光局列管;接手的鄉長張春桂盼縣府協助解決水權問題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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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逢設施去年遭颱風吹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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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順勢拆除清空,土地歸還縣政府,宣告投入的千萬元公帑全「泡湯」。車城鄉四重溪溫泉早年與北投、陽明山、關仔嶺並列「台灣四大名湯」,為帶動觀光,鄉公所10年前向觀光局申請「塑造溫泉區觀光意象工程」,在溫泉區入口意象旁租借460坪縣有地建泡腳池,使用現地公共監測井抽出的溫泉水,民國99年5月溫泉法實施,因水權問題,遲遲不能合法使用。 車城鄉公所6年前再度申請經費活化,盼縣府出面協助解套水權未果,加蓋廁所,整修完成後再次荒廢,只在溫泉季期間於假日開放,被譏是「 蚊子池」,觀光局以閒置設施列管,之後陸續遭多個颱風吹襲,設施幾乎被夷平,宛如廢墟;鄉長張春桂認為水權問題既無法解套,已無活化必要,溫泉公園已有新泡腳池,決定拆除清空。「這項錯誤的公共工程,也讓鄉公所無法再申請觀光局補助經費!」張春桂說,溫泉水權問題縣府無法協助解決,就不該再以「活化」為由浪費公帑,只能報拆將土地恢復原貌、解除列管,依審計室要求提報失職人員名單,她也提醒相關人員以此為鏡。「這座讓千萬公帑『泡湯』的泡腳池,也是陰錯陽差!」鄉公所1名主管說,規畫興建泡腳池時,水源就近取用一旁的公共監測井,那時溫泉法還沒上路,監測井水源無需申請,溫泉法實施後,必須向主管機關縣申請水權才能用,唯監測井被排除在外,也讓泡腳池承擔「錯誤政策」的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