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蘇姓商人和蔣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長達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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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蘇病危時蔣女多次探病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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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妻要老公寫切結書。今年初他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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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女把想說的話傳Line給友人代為在他靈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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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蘇妻依此為證提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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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賠卅萬元。
蔣女在信息上稱呼蘇男「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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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佛祖帶他走向幸福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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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他帶給她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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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的感謝與愛未曾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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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你到我夢裡再度相遇」。
判決指出,蘇姓商人廿四年前結婚,十一年前與婚前因公司業務認識的蔣姓女子再度相遇,舊情復燃,蘇妻一直被瞞;去年蘇病重住院,蔣女多次探望,蘇妻生疑,婚外情才曝光。
蘇男去年命危時,透過友人發簡訊要蔣女撥打蘇妻手機,由蘇妻接聽後拿到他耳邊加油打氣。今年三月蘇過世,蔣女無法出席公祭,用手機Line把想對蘇說的話傳給友人,要友人代為在蘇靈前傳達這段告別。
蘇妻和丈夫一起創立公司,幫忙業務外還照顧四名子女,未料至丈夫命危才發現「有第三者」;她氣不過,提告要求蔣女賠償精神慰撫金二百萬元。
高雄地院民庭法官依這些事證和蘇男過世前簽的切結書,認定蘇、蔣兩人關係匪淺,損害蘇妻的配偶權、破壞她的婚姻,蔣女應賠償蘇妻卅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