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日前與友人陳姓男子一同前往三重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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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另一友人涉犯的案件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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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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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因此口出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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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今天絕對要把這裡包起來」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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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因此遭警方依涉犯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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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涉犯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脅迫罪嫌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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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則因查無涉犯妨害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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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不起訴處分。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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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今年7月15日下午3時42分左右與友人陳男一同前往三重警分局三重派出所,欲了解另一友人涉犯的案情,當時在所內執勤的李姓、陳姓警員向2人告知因偵查不公開,無法提供相關案情,並將2人勸離。 未料張男明知警員依法執行職務,仍基於妨害公務之犯意,向李、陳姓警員表示「今天絕對要把這裡包起來、絕對都超過150人、請他們準備好,他們有槍,我也有槍阿,看他要怎麼配合我、他們這裡之後都要重建了」等語,以此方式脅迫妨害員警執行公務,員警因此將張男與陳男逮捕,並依涉犯妨害公務罪嫌,警訊後移送新北地檢署。事後張男於警詢筆錄、新北地檢偵查時皆坦承犯行,又因有在場張男友人鄭姓男子、林姓男子等人證稱有聽到張男脅迫警方,加上李姓員警提出職務報告、現場密錄器譯文筆錄等證據,認定張男犯罪為事實,便依涉犯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脅迫」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陳男則因查無證據認定足以涉犯妨害公務,予以不起訴處分。張男瞭解友人涉犯案件案情未果,竟在三重警分局三重派出所內叫囂,遭到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新北地檢日前偵結此案,依涉犯妨害公務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圖/三重警分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