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審理頂新油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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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展開連續5天的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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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等6名被告、14名辯護人出庭及2名檢察官蒞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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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洪曉能今天提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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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檢辯雙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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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公司律師群大多表示「如書狀內容及原審之所述。」也根據提示內容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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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大多表達「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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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勢待發預計在最後辯論庭時將大反攻。魏應充的律師余明賢針對提示證據做補充,他指出檢方訊問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魏應充在採購油時會不會下指示?」常梅峰回應「他對油脂沒有概念,沒有我懂,不會下指示。」但檢察官在製作筆錄卻記載成「會」下指示,顯示檢方筆錄草率,認為「檢方有特定立場,一定要魏應充入罪。」律師也指出,針對總極性化合物部分,地院認為檢方前往頂新屏東廠採樣檢驗方式是以快篩法檢驗,沒有再以管柱層校法確認檢驗程序,與手冊規定不符,食藥署卻在合議庭宣判無罪後函釋彰檢採用的方法與公告差不多,說法前後矛盾,律師認為衛服部配合檢方辦案,要求「行政機關應該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