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救助總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不當黨產委員會召開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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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總理事長張正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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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總的人事都是依照內政部人民團體法規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近月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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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中華救助總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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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來各方熱烈討論。本人早年曾在內政部社會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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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短暫時間負責督導中華救助總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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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救總就是政府認可合法的民間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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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行很多政府委辦的重大救濟救助事務;近年來又以社會福利學術研究者的身分,深度參與救總各項社會福利與社區工作的推動,以多年來參與及觀察的了解,有幾點看法:就組織性質而言,中華救助總會是政府合法立案的人民團體,也依照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定期辦理理監事改選,業務的推動均依照組織章程第五條的任務,配合政府政策,辦理海內外社會福利服務與急難救助工作。足見,其任務在配合政府政策,而非配合政黨政策。 所謂的政黨附隨組織,指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然而,救總的組織及業務與財務的運作,均依章程及人團法的規定,採取民主選任與監督的方式,自主運作,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以親身參與的經驗,從未有任何政黨代表參與或指導。顯見,並非為政黨的附隨組織,而是完全合法自主運作的人民團體,受主管機關的監督。就會務及業務績效而言,救總每兩年都獲得內政部評鑑優等的評價,顯見其會務績效獲得主管機關的高度肯定。在業務推動面,近年政府重大的社會福利政策宣導活動,大多委由中華救助總會負責承辦。另外,救總也依章程任務推動近廿場社會福利論壇,對政府社會福利的推動與發展發揮了政策倡議的功能。近幾年,更深耕社區服務,培力在地社區,創造在地生活幸福感,建構台灣第一個社區工作結合產學合作的實驗社區模式。就社會福利推動而言,救總在落實章程任務以及配合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政策上是正面的、積極的而有深度的。救總的成立有其時空背景的考量,但成立伊始,即為政府合法的社會團體,從此運作皆依人民團體法辦理,選任理監事,自主運作,力行章程所訂任務,也協助政府推動各項社會福利與救助業務,著有績效。近月以來,救總深陷於政治操弄的困擾,對既有社會福利與救助業務的推動,產生一定的影響。以一個社會福利研究學者,關注社會福利的發展及弱勢照顧工作的穩建進行,並不樂見此事的發展,期待從「去政治化」的角度,尊重其當初設立時特殊的歷史發展背景,考量其成立後的運作均符合人團法相關規定的事實,讓爭議早日落幕,也讓救總能夠繼續扮演配合政府政策推動社會福利與救助工作的民間重要力量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