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群館拆戶規避房屋稅 財部將通盤檢討

台北市政府上周發文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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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正「房屋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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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免徵房屋稅的要件之一「住家」改成「自住」;財政部官員24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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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涉及地方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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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請北市府彙整各縣市意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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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通盤檢討。財政部官員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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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不應該針對單一個案,房屋稅屬地方稅,各縣市可因地制宜,也有不同的稽徵實務,存在城鄉差距,因此,必須聽取各縣市意見。 官員指出,將請北市府徵詢各縣市目前以「拆戶」規避房屋稅的情形;及解決「拆戶」規避房屋稅的較好方式。房屋稅條例規定,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兩要件,就可免徵房屋稅。為了解決文化大學大群館透過「拆戶」方式規避房屋稅爭議,北市府上周發文財政部,建議將免徵房屋稅條文中的「住家」改成「自住」,大群館就要依法課徵房屋稅。財政部今日已收到北市府財政局公文,將請北市府財政局蒐集各地方政府意見後,交由財政部研議。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日前指出,房屋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稅率來計算,大群館若為單一門牌,應繳納6萬多元,但大群館切割為99個門牌,使每戶現值低於10萬元,於法免繳房屋稅,免稅金額達上百萬元。另外,立法院法制局建議,重新檢討並修正房屋稅條例,房屋稅宜比照地價稅採歸戶總額課徵,必要時更應採累進稅率,以期量能課稅。法制局表示,房屋稅按屋計價課稅,並不得就同一轄區內全部房屋合併計徵,而各屋個別計徵房屋稅未必有利經濟弱勢者。法制局認為,房屋用途多樣化,改採總歸戶計徵房屋稅宜仿現行地價稅制,按其使用別及使用狀態,分類歸戶,以免損及基本生活或妨礙企業正常發展。房屋分類歸戶後,應視住宅及經濟政策以決定稅率。如住宅政策獎勵自用或出租,宜減輕其稅賦,同時加重閒置者的稅賦。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現行房屋稅各地方政府已訂定差別稅率,也有歸戶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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