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第二分組會議昨天決議司法院應推動設置「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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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評估設立「勞動法院」、「稅務法庭」可行性;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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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程序金字塔化後五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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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三個終審法院金字塔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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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達成司法院審判機關化目標。在設立商業法院議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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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委員舉太平洋SOGO股權爭議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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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二○○二年起已有超過百件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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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未定讞;國內商業案件愈來愈多,依司法院統計,商業案件打到二審法院,平均要耗費四七一天。由於商業案件具有專業性及技術性,決議司法院應推動設立商業法院,使商業紛爭的裁判符合專業、迅速、判決一致且可預期等要求;專屬管轄公司法、證交法、企業併購法、金控法、銀行法等案件。會議並通過稅務案件審理,應落實今年底即將施行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設置稅務法庭;為便利勞工利用法院制度保障其權益,司法院應研擬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採有利於勞工的裁判費計算方式,便利勞工提起訴訟,並評估設立勞動法院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法務部槓司法院昨天會議討論司法行政一元化議題時,法務部和司法院激烈交鋒,法務部代表質疑司法院有法律提案權,導致政策出現瑕疵,例如刑事訴訟法不完備,被判有罪的被告潛逃海外,法務部多次要求司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卻無解,司法院要審判機關化,就不適合再兼有法案提案權。「法務部來奪權」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直指,「法務部是來奪權的」;委員范立達質疑,法務部爭檢察官定位時,指檢察官是司法官,爭法律提案權時,又說法務部是行政單位才有法律提案權,若將法律提案權交給法務部,人權保障將大受影響;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升星批評法務部立的兩公約法案,害法官引用兩公約、無法判死刑,被社會輿論罵翻。「我願剖開心」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說,「如果可以,我願意把心剖開給大家看」,強調與本位主義無關,是法律提案權與法律密切相關;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說,世界上民主國家幾乎都是法務部才有法律提案權,法案再到立法院審議;法務部綜合規畫司司長林麗瑩表示,任何法律的設計不能雙頭馬車,法務部的刑事政策屢受司法院牽制,應回歸憲法設計,讓行政院下的法務部才有法律提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