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停管處7月起針對惡意欠費的「霸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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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45天內拖吊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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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柯文哲卻批45天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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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爛的成就」。 圖/北市停管處提供 分享 facebook 質疑時程太長 提議縮短至30天為解決北市「霸王車」久占停車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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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管處今年7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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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停車逾30天未繳費者張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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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15天後拖吊車輛。昨天交通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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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管處報告執行成效,市長柯文哲質疑說,「奇怪!45天不繳錢才能拖走」,每次你們(指官員)都講得興高采烈,但他聽了覺得很奇怪。市府修改規定,針對停放於公有路邊、路外停車場逾30天的未繳停車費車輛,張貼「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15天後,拖吊移置停管處車輛保管場,並通知15日內領回,若未領回,公告3個月後拍賣,但車主仍可趕在公告期間內將車領回。新制7月上路至本月22日,共125輛汽機車被張貼通知,78輛車遭拖吊移置。 昨天交通會報,柯文哲了解新制進度後質疑說,久占車位的「霸王車」居然要45天才能拖吊,時程太長,「真是無法無天,好像我們怕他」。柯說,2、3天沒繳費就該開罰,怎麼會等到30天才貼通知,「什麼時候國家變得如此軟弱無力」。他當場提議,「15天就貼通知,15天後拖走,反對的舉手?」還建議用行政命令直接拖吊車輛。停管處科長謝君毅在會中指出,45天是考量民眾可能出國旅遊、出差等,新法規執行後,明顯改善「霸王車」久占車位問題。秘書長張哲揚建議,可讓法規再實施一段時間看看。「我每天都在適應你們。」柯說,很討厭一個國家無法執行(法規),停在路邊不繳錢,還要等45天,「國家怎麼會變成這樣」。他還說,「你認為45天可以拖走是偉大的成就,我認為是很爛的成就,這我要讓你知道」。對此,謝君毅會後表示,會發文請教法務局,用行政命令方式處理是否可行,若把拖吊時程縮短至30天,要衡量是否符合現行法規,會朝此方向研議。他說,過去對惡意欠費的「霸王車」無法可管,現在可拖吊移置已是進步,對於市長期許,會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