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華泰茶行 老大爭產敗訴 定讞

百年老店林華泰茶行第四代傳爭產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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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兄弟對簿公堂。老大林秀峯自稱出資買房地、有茶行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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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告請求返還借名登記在3個弟弟名下的房產;最高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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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子無法證明獨立出資或與弟弟有借名登記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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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判他敗訴定讞。林華泰茶行成立130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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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北市最老的茶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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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北市府觀光傳播局推薦。茶行位於大同區精華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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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4兄弟林秀峯、林茂森、林秀全和林茂祥均持有四分之一建物及土地所有權。據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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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興訟的土地約200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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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估計超過10億元。長子林秀峯(78歲)提告主張,他54年前花6萬元買地,擁有茶行經營權,3個弟弟當時僅6至15歲,尚未成年、毫無資力。1963年葛樂禮颱風淹水、重慶北路拓寬及徵收工程後,他借300萬元蓋店。林秀峯主張,1965年3月5日他是唯一簽約蓋茶行的人,弟弟當時還不到20歲。他怕日後欠債、茶行有經營危機,把房產借名登記到弟弟名下,每人有四分之一所有權,如今訴請對方返還。老二林茂森反駁說,父親70多年前接手經營茶行,並在博愛路買房成立銷售據點,安排哥哥賣茶葉,茶葉由林華泰茶行提供。茶行不是大哥購買,是爺爺出資,父親過世後,大哥聯合親友搶店面鑰匙,趕他離開茶行。老三和老四則說,買地蓋屋時他們都還年幼,兩人長期在國外讀書、工作,不了解房產為何登記4兄弟共有。一、二審法院都認為,老大林秀峯主張3個弟弟當時未成年、沒有處理社會事務的能力,若是如此,又如何與弟弟們合意成立借名登記關係?合議庭不採信老大說法,判他敗訴,最高法院駁回林的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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